上海市社会科学院在职博士招生简章有哪些要求?

上海市社会科学院在职博士招生简章要求如下:

一、招生对象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 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具有与硕士学位同等学力的人员。

  3. 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学术潜力,有志于从事学术研究和教学工作的在职人员。

  4. 具有良好的英语水平,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或具有其他英语水平证明。

  5. 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

二、报名条件

  1. 报名者需填写《上海市社会科学院在职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近五年内发表的学术论文、著作、科研项目等证明材料;

(4)英语水平证明材料;

(5)个人简历;

(6)一寸免冠照片2张。


  1. 报名者需参加我院组织的入学考试,考试内容包括笔试和面试。

三、入学考试

  1. 笔试: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专业基础》和《英语》。

(1)政治理论:主要测试考生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掌握程度。

(2)专业基础:主要测试考生对本专业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

(3)英语:主要测试考生英语听、说、读、写、译的能力。


  1.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学术潜力、科研能力等。

四、录取原则

  1. 按照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素质的权重分别为: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综合素质占30%。

  3. 录取分数线根据当年考生整体水平及招生计划确定。

五、学制与培养

  1. 学制为三年,全日制学习。

  2. 在职博士研究生在学习期间,需完成课程学习、科研任务、学位论文等环节。

  3. 学位论文需达到博士学位论文水平,经答辩通过后,授予博士学位。

  4. 学院为在职博士研究生提供良好的学术氛围和科研条件,鼓励学生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

六、收费标准

  1. 学费:按上海市社会科学院在职博士研究生收费标准执行。

  2. 其他费用:如住宿费、教材费等,按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七、咨询与联系方式

  1. 咨询电话:021-xxxx-xxxx

  2. 电子邮箱:xxxxxx@xxx.com

  3. 联系地址:上海市xxxx路xxxx号上海市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部

请有意向报名者,按照招生简章要求,按时提交报名材料,参加入学考试。我院将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招生录取工作,欢迎广大在职人员报考我院在职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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