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社会科学院在职博士招生简章有哪些要求?
上海市社会科学院在职博士招生简章要求如下:
一、招生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具有与硕士学位同等学力的人员。
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学术潜力,有志于从事学术研究和教学工作的在职人员。
具有良好的英语水平,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或具有其他英语水平证明。
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
二、报名条件
- 报名者需填写《上海市社会科学院在职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近五年内发表的学术论文、著作、科研项目等证明材料;
(4)英语水平证明材料;
(5)个人简历;
(6)一寸免冠照片2张。
- 报名者需参加我院组织的入学考试,考试内容包括笔试和面试。
三、入学考试
- 笔试: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专业基础》和《英语》。
(1)政治理论:主要测试考生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掌握程度。
(2)专业基础:主要测试考生对本专业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
(3)英语:主要测试考生英语听、说、读、写、译的能力。
-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学术潜力、科研能力等。
四、录取原则
按照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素质的权重分别为: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综合素质占30%。
录取分数线根据当年考生整体水平及招生计划确定。
五、学制与培养
学制为三年,全日制学习。
在职博士研究生在学习期间,需完成课程学习、科研任务、学位论文等环节。
学位论文需达到博士学位论文水平,经答辩通过后,授予博士学位。
学院为在职博士研究生提供良好的学术氛围和科研条件,鼓励学生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
六、收费标准
学费:按上海市社会科学院在职博士研究生收费标准执行。
其他费用:如住宿费、教材费等,按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七、咨询与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1-xxxx-xxxx
电子邮箱:xxxxxx@xxx.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xxxx路xxxx号上海市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部
请有意向报名者,按照招生简章要求,按时提交报名材料,参加入学考试。我院将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招生录取工作,欢迎广大在职人员报考我院在职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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