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有何法律责任追究?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的法律法规。然而,在实际操作中,部分企业可能存在未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的情况,这将对企业及个人产生法律责任。本文将详细阐述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中的法律责任追究。

一、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的法律责任

  1. 未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未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以罚款。

具体罚款标准如下:

(1)对未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的企业,处以罚款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2)对未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的企业,处以罚款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


  1. 未按规定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将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不得挪作他用。未按规定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以罚款。

具体罚款标准如下:

(1)对未按规定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的企业,处以罚款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2)对挪用安全生产费用的企业,处以罚款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

二、安全生产费用使用中的法律责任

  1. 未按规定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企业应当将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用于以下方面:

(1)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的购置、更新和维护;

(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3)安全生产宣传;

(4)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5)安全生产应急救援;

(6)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

未按规定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以罚款。

具体罚款标准如下:

(1)对未按规定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的企业,处以罚款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2)对挪用安全生产费用的企业,处以罚款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


  1. 擅自改变安全生产费用用途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企业擅自改变安全生产费用用途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以罚款。

具体罚款标准如下:

(1)对擅自改变安全生产费用用途的企业,处以罚款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2)对情节严重的,处以罚款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

三、个人法律责任

  1. 企业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职责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企业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职责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以罚款。

具体罚款标准如下:

(1)对企业负责人,处以罚款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2)对情节严重的,处以罚款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


  1. 企业员工未履行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职责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企业员工未履行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职责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具体罚款标准如下:

(1)对企业员工,处以罚款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

(2)对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

总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的法律法规。企业及个人在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过程中,如存在违法行为,将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企业及个人应高度重视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确保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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