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招生政策解读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高层次人才的需求日益增加。为了满足这一需求,上海等地纷纷推出了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的招生政策。本文将为您解读上海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的招生政策,帮助您了解相关政策内容。

一、招生对象

上海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的招生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且工作满三年。

  2.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且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满两年。

  3.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且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满一年,并取得省级以上(含省级)科研成果奖励。

  4.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且取得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5.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且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招生专业及院校

上海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的专业及院校较为丰富,涵盖了理工、文法、经济、管理、艺术等多个领域。以下列举部分招生院校及专业:

  1. 上海交通大学:工程、材料、化学、生物医学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等。

  2. 复旦大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医学、教育学等。

  3. 同济大学:建筑学、土木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生物医学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

  4. 上海大学:文学、历史学、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工学、医学等。

  5. 东华大学:纺织科学与工程、艺术设计、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等。

三、报名及考试

  1. 报名时间:一般在每年的3月至4月,具体时间以各招生院校公布为准。

  2. 报名方式:考生可登录各招生院校官网,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3. 考试科目:考试科目包括政治理论、外语和专业课。其中,政治理论、外语为全国统考科目,专业课由各招生院校自行命题。

  4. 考试时间:全国统考科目一般在每年的5月举行,专业课考试时间由各招生院校自行安排。

四、录取及培养

  1. 录取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科研成果、工作经历等因素,结合招生院校的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2. 培养方式: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的学生,一般采取“工作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利用业余时间进行学习和研究。

  3. 学制: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的学制一般为3-4年。

五、毕业及学位授予

  1. 毕业条件:学生在规定学制内完成课程学习、学位论文撰写及答辩,经考核合格者,可获得相应专业的博士学位。

  2. 学位授予:经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招生院校授予博士学位。

总结

上海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招生政策为我国高层次人才培养提供了有力支持。通过本文的解读,相信您对上海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的招生政策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如有意向报考,请密切关注各招生院校官网发布的招生信息,做好充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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