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助学金申请条件?
中科院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助学金申请条件
一、申请对象
中科院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助学金主要面向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包括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型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学习成绩优秀,具备良好的学术素养和研究能力。
遵守学术道德,无学术不端行为。
身体健康,具备完成学业的基本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承担学费和生活费;
(2)家庭经济条件一般,但生活费用紧张;
(3)有特殊困难,如家庭突发变故等。
三、申请流程
符合申请条件的全日制研究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科院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填写《中科院大学研究生助学金申请表》。
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学生证复印件;
(3)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如有);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各学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定拟推荐名单。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拟推荐名单进行审核,确定最终助学金获得者名单。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助学金获得者名单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助学金。
四、助学金类型及标准
- 助学金类型:
(1)国家助学金;
(2)学业奖学金;
(3)专项助学金。
- 助学金标准:
(1)国家助学金:每人每月1000元;
(2)学业奖学金:根据学生学业成绩,分为一等、二等、三等,一等每人每年10000元,二等每人每年8000元,三等每人每年6000元;
(3)专项助学金:根据具体情况,由学校决定资助金额。
五、助学金发放及管理
- 助学金发放:
(1)国家助学金:按月发放,发放时间为每月的15日;
(2)学业奖学金:每学年发放一次,发放时间为每年的9月;
(3)专项助学金:根据具体项目规定发放。
- 助学金管理:
(1)助学金获得者应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助学金,不得挪作他用;
(2)助学金获得者应定期向学校报告助学金使用情况;
(3)学校将对助学金获得者进行监督,确保助学金的合理使用。
六、其他事项
- 申请助学金的学生,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学校有权取消其助学金资格: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刑事处罚;
(2)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受到学校处分;
(3)有学术不端行为;
(4)家庭经济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申请条件。
助学金获得者如因故中断学业,应向学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学校将停止发放其助学金。
学校有权根据国家政策、学校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对助学金申请条件、类型、标准等进行调整。
本规定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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