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计划
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计划
一、培养目标
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计划旨在培养具有较高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学术素养和创新能力的高层次法律人才。通过系统的专业学习、实践锻炼和科学研究,使学生掌握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具备较强的法律实践能力,能够独立从事法学研究和教学工作,为我国法治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二、培养模式
学术型培养模式:以培养学术研究型博士为主,注重培养学生的学术素养、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
应用型培养模式:以培养应用研究型博士为主,注重培养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实务操作能力和社会服务能力。
培养方式:
(1)课程学习:博士研究生需修满规定学分,包括公共课程、专业课程、选修课程等。
(2)科研训练:通过参与导师科研项目、独立开展研究等方式,提升学生的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
(3)实践锻炼:通过实习、挂职、社会调查等方式,增强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
(4)国际交流:鼓励学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访学、交流项目等,拓宽国际视野,提升国际竞争力。
三、培养方案
- 学术型培养方案:
(1)课程设置:公共课程、专业课程、选修课程等,共计30学分。
(2)科研训练:参与导师科研项目,独立开展研究,发表学术论文,共计20学分。
(3)实践锻炼:实习、挂职、社会调查等,共计10学分。
(4)国际交流: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访学、交流项目等,共计10学分。
- 应用型培养方案:
(1)课程设置:公共课程、专业课程、选修课程等,共计30学分。
(2)科研训练:参与导师科研项目,独立开展研究,发表学术论文,共计15学分。
(3)实践锻炼:实习、挂职、社会调查等,共计15学分。
(4)国际交流: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访学、交流项目等,共计10学分。
四、培养过程
入学教育:新生入学后,进行入学教育,包括学术规范、科研方法、学术道德等方面的培训。
课程学习:按照培养方案,修满规定学分。
科研训练:参与导师科研项目,独立开展研究,发表学术论文。
实践锻炼:参加实习、挂职、社会调查等活动,增强法律实践能力。
国际交流: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访学、交流项目等,拓宽国际视野。
论文答辩:完成培养计划,撰写博士论文,进行论文答辩。
五、考核评价
学业考核:按照培养方案,修满规定学分,通过课程考核。
科研考核:参与导师科研项目,独立开展研究,发表学术论文。
实践考核:参加实习、挂职、社会调查等活动,增强法律实践能力。
国际交流考核: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访学、交流项目等,拓宽国际视野。
论文答辩:完成博士论文,进行论文答辩。
六、毕业要求
学业成绩合格,修满规定学分。
科研成果显著,发表学术论文。
实践能力较强,具备法律实践能力。
国际视野开阔,具备国际竞争力。
论文答辩通过,获得博士学位。
总之,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计划旨在培养具有较高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学术素养和创新能力的高层次法律人才。通过系统的专业学习、实践锻炼和科学研究,使学生成为我国法治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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