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计划

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计划

一、培养目标

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计划旨在培养具有较高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学术素养和创新能力的高层次法律人才。通过系统的专业学习、实践锻炼和科学研究,使学生掌握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具备较强的法律实践能力,能够独立从事法学研究和教学工作,为我国法治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二、培养模式

  1. 学术型培养模式:以培养学术研究型博士为主,注重培养学生的学术素养、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

  2. 应用型培养模式:以培养应用研究型博士为主,注重培养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实务操作能力和社会服务能力。

  3. 培养方式:

(1)课程学习:博士研究生需修满规定学分,包括公共课程、专业课程、选修课程等。

(2)科研训练:通过参与导师科研项目、独立开展研究等方式,提升学生的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

(3)实践锻炼:通过实习、挂职、社会调查等方式,增强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

(4)国际交流:鼓励学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访学、交流项目等,拓宽国际视野,提升国际竞争力。

三、培养方案

  1. 学术型培养方案:

(1)课程设置:公共课程、专业课程、选修课程等,共计30学分。

(2)科研训练:参与导师科研项目,独立开展研究,发表学术论文,共计20学分。

(3)实践锻炼:实习、挂职、社会调查等,共计10学分。

(4)国际交流: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访学、交流项目等,共计10学分。


  1. 应用型培养方案:

(1)课程设置:公共课程、专业课程、选修课程等,共计30学分。

(2)科研训练:参与导师科研项目,独立开展研究,发表学术论文,共计15学分。

(3)实践锻炼:实习、挂职、社会调查等,共计15学分。

(4)国际交流: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访学、交流项目等,共计10学分。

四、培养过程

  1. 入学教育:新生入学后,进行入学教育,包括学术规范、科研方法、学术道德等方面的培训。

  2. 课程学习:按照培养方案,修满规定学分。

  3. 科研训练:参与导师科研项目,独立开展研究,发表学术论文。

  4. 实践锻炼:参加实习、挂职、社会调查等活动,增强法律实践能力。

  5. 国际交流: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访学、交流项目等,拓宽国际视野。

  6. 论文答辩:完成培养计划,撰写博士论文,进行论文答辩。

五、考核评价

  1. 学业考核:按照培养方案,修满规定学分,通过课程考核。

  2. 科研考核:参与导师科研项目,独立开展研究,发表学术论文。

  3. 实践考核:参加实习、挂职、社会调查等活动,增强法律实践能力。

  4. 国际交流考核: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访学、交流项目等,拓宽国际视野。

  5. 论文答辩:完成博士论文,进行论文答辩。

六、毕业要求

  1. 学业成绩合格,修满规定学分。

  2. 科研成果显著,发表学术论文。

  3. 实践能力较强,具备法律实践能力。

  4. 国际视野开阔,具备国际竞争力。

  5. 论文答辩通过,获得博士学位。

总之,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计划旨在培养具有较高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学术素养和创新能力的高层次法律人才。通过系统的专业学习、实践锻炼和科学研究,使学生成为我国法治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猜你喜欢:在职博士研究生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