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考试科目调整通知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中大在职研究生教育也日益受到广大在职人员的青睐。为了更好地适应社会需求,提高教育质量,中山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近日发布了《中大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考试科目调整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背景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行各业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日益增加。为了满足社会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中山大学在职研究生教育不断拓展,招生规模逐年扩大。为进一步优化课程设置,提高培养质量,招生委员会决定对部分专业的考试科目进行调整。

二、调整原则

  1. 体现培养目标:调整后的考试科目应与专业培养目标相一致,有利于培养具备扎实理论基础和实践能力的复合型人才。

  2. 突出学科特色:调整后的考试科目应突出各学科的特色,有利于培养学生的专业素养和创新能力。

  3. 适应市场需求:调整后的考试科目应适应市场需求,有利于提高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

  4. 优化考试结构:调整后的考试科目应优化考试结构,有利于提高考试的科学性和公平性。

三、调整内容

  1. 专业科目调整

根据各专业培养目标和市场需求,对部分专业的考试科目进行了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1)调整后的考试科目包括: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

(2)公共课:政治理论、英语、数学。

(3)专业基础课:根据各专业特点,设置相应的专业基础课程。

(4)专业课:根据各专业特点,设置相应的专业课程。


  1. 考试形式调整

(1)笔试:公共课和专业基础课采用闭卷笔试形式。

(2)面试:专业课采用面试形式,重点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四、调整实施时间

本次考试科目调整从即日起实施,适用于2023年及以后年份的中大在职研究生招生考试。

五、其他事项

  1. 各专业具体考试科目和要求详见《中大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2. 考生在报名时,请仔细阅读《中大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了解各专业的考试科目和要求。

  3. 请各招生单位严格按照调整后的考试科目进行招生工作。

  4. 如有疑问,请及时与中山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六、总结

本次考试科目调整旨在优化课程设置,提高培养质量,为我国培养更多优秀的高层次人才。希望广大考生能够认真对待,积极备考,争取在中大在职研究生招生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同时,也希望各招生单位认真落实调整方案,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中山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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