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在职博士招生简章中关于学位授予有哪些规定?

2018年在职博士招生简章中关于学位授予的规定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我国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日益增长。为了满足这一需求,我国各大高校纷纷开设在职博士项目,为在职人员提供继续深造的机会。在职博士招生简章中关于学位授予的规定,是考生们关注的焦点。本文将针对2018年在职博士招生简章中关于学位授予的规定进行详细解读。

一、学位授予的基本条件

  1. 符合学位授予的基本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在职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取得相应的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方可授予博士学位。


  1. 具备博士学位授予的基本条件

(1)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

(2)具有较高的研究能力和创新精神;

(3)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二、学位授予程序

  1. 课程学习与考核

在职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需按照培养计划完成课程学习,并参加考核。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期末考核,考核成绩合格者方可取得相应学分。


  1. 研究生阶段成果

在职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需完成规定的研究生阶段成果,包括学术论文、专著、专利等。这些成果需符合学位授予的要求,并在相关学术期刊或学术会议上发表。


  1. 学位论文答辩

在职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需完成学位论文的撰写。学位论文应具有创新性、理论性和实践性,能够体现研究生的研究水平和学术成果。学位论文答辩是学位授予的重要环节,答辩委员会将对论文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


  1. 学位授予

在职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完成所有课程学习、取得相应学分、完成研究生阶段成果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学校将授予其博士学位。

三、特殊情况下的学位授予

  1. 延期毕业

在职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如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完成学业,可申请延期毕业。延期毕业期间,研究生需继续完成学业,并满足学位授予的基本条件。


  1. 学位授予资格取消

在职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如出现学术不端、严重违反学术道德等行为,学校有权取消其学位授予资格。

四、总结

2018年在职博士招生简章中关于学位授予的规定,旨在确保学位授予的公正性和严谨性。考生在报考在职博士项目时,需详细了解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确保自己在学期间顺利完成学业,顺利获得博士学位。同时,高校也应加强对在职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和管理,提高在职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为我国培养更多的高层次人才。

猜你喜欢:在职博士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