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如何办理企业劳动保障争议调解?
在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办理企业劳动保障争议调解的具体流程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劳动保障争议案件数量逐年上升。为了维护劳动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莱州人社中心”)设立了专门的劳动保障争议调解机构,为企业和劳动者提供便捷、高效的调解服务。本文将详细介绍在莱州人社中心办理企业劳动保障争议调解的具体流程。
一、调解机构及职责
莱州人社中心设有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和劳动争议仲裁院,负责企业劳动保障争议的调解工作。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主要负责对企业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查处,劳动争议仲裁院主要负责对企业劳动保障争议的调解和仲裁。
二、调解范围
劳动合同纠纷:包括劳动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方面的争议。
工资福利待遇纠纷:包括工资支付、加班费、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方面的争议。
劳动保护纠纷:包括劳动安全卫生、职业病防治等方面的争议。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服的纠纷。
三、调解流程
- 申请调解
(1)当事人向莱州人社中心提出调解申请,提交以下材料:
①申请书,写明争议事项、事实和理由;
②身份证明材料;
③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社会保险缴纳凭证等相关证据材料;
④其他与争议有关的材料。
(2)莱州人社中心收到申请后,对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调解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调解条件的,告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 调解前的准备工作
(1)莱州人社中心组织调解人员对案件进行初步了解,确定调解方案。
(2)调解人员通知当事人参加调解,并告知调解时间、地点。
- 调解会议
(1)调解会议应通知双方当事人参加,调解人员主持调解。
(2)调解人员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证据,对争议事项进行调解。
(3)调解达成一致意见的,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告知当事人申请仲裁或诉讼。
- 调解协议书的履行
(1)调解协议书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2)当事人应当按照调解协议书约定履行义务。
四、调解期限
调解期限为自受理调解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经调解人员批准,可以适当延长。
五、注意事项
当事人应当如实陈述事实,提供证据,不得隐瞒、伪造证据。
调解过程中,当事人应当遵守调解纪律,不得侮辱、诽谤、威胁调解人员。
调解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履行义务。
当事人对调解协议书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诉讼。
总之,在莱州人社中心办理企业劳动保障争议调解,当事人只需按照规定的流程提交相关材料,即可获得专业、高效的调解服务。通过调解,有助于化解矛盾,维护双方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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