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大学在职博士导师制度是怎样的?

中国科学院大学在职博士导师制度是中国科学院大学为了满足在职人员攻读博士学位的需求而设立的一种特殊培养模式。该制度旨在通过灵活的学制、丰富的课程设置和严格的培养要求,培养具有较高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在职博士人才。以下是关于中国科学院大学在职博士导师制度的详细介绍。

一、招生对象

中国科学院大学在职博士导师制度的招生对象主要是具有丰富工作经验和较高学术水平的在职人员。具体包括:

  1. 在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等机构从事科研、技术开发、管理等工作的人员;
  2. 具有硕士学位或同等学力,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
  3.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其他在职人员。

二、学制与培养方式

  1. 学制:在职博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4年,具体学制根据培养方案和培养要求确定。

  2. 培养方式:在职博士研究生采用非全日制培养方式,主要利用周末、节假日等业余时间进行学习和研究。学生需参加课程学习、课题研究、学术交流等活动。

三、课程设置

  1. 必修课程:包括公共课程、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等,旨在提高学生的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

  2. 选修课程:根据学生的研究方向和兴趣,选择相关课程进行学习,以拓宽知识面。

  3. 实践课程:包括实验、实习、社会实践等,旨在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

四、导师制度

  1. 导师选拔:在职博士研究生导师由中国科学院大学各研究所推荐,经学院审核、学校审批后确定。

  2. 导师职责:导师负责学生的学术指导、科研训练、论文撰写等工作,确保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业。

  3. 导师考核:学校对导师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导师的学术水平、指导学生的能力、科研成果等。

五、论文要求

  1. 论文选题: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结合自身研究方向和兴趣,选择具有创新性和实用价值的论文选题。

  2. 论文撰写: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按照学术规范撰写论文,确保论文质量。

  3. 论文答辩:学生在完成论文撰写后,需进行论文答辩,答辩通过后方可获得博士学位。

六、学位授予

  1. 学位授予条件: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业,通过论文答辩,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其他条件,可获得博士学位。

  2. 学位证书:学位证书由中国科学院大学颁发,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总之,中国科学院大学在职博士导师制度为在职人员提供了攻读博士学位的途径,通过灵活的学制、丰富的课程设置和严格的培养要求,培养具有较高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在职博士人才。该制度对于推动我国科研事业的发展,提高在职人员的学术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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