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库猪肉收储标准
国储库猪肉的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储存周期:
冻猪肉原则上每年需要储备3次,每次储存的时间约为4个月左右。冻牛、羊肉原则上不轮换,每轮储存8个月左右。
储存条件:
冻猪肉应在-18℃的冷库内储存,但贮存期不宜超过12个月。冷冻水产品应包装完好地贮存在-15℃至-18℃的冷库内,贮存期不得超过9个月。
轮换制度:
国家储备肉必须实行专库储存、专人管理,在储备肉专库外均须挂“国家储备肉定点库”标牌。储备肉在进货和销售过程中不停更换,以保证肉质新鲜。
质量管理:
国家储备肉定点生产厂所生产的冻国家储备肉白条肉质量须符合GB9959.1-88〔带皮鲜、冻片猪肉〕国家标准,分割冻猪瘦肉须符合GB9959.4-88〔分割冻猪瘦肉〕国家标准二级。加工厂质量检验机构应完善,实行主任兽医师质量负责制,并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检验设施和人员。
冷库要求:
承担国家储备肉任务的冷库必须设专职的卫检人员对入库的商品进行严格的验收,查验随车检疫证明,测试车内温度和肉品温度。肉品中心温度高于-8℃时不得直接进入冷藏库。
保质期:
在-18℃的环境下,存放的猪肉保质期为6个月,但储备冻肉并非冻了6个月的肉,而是在进货和销售过程中不停更换的流动的冻鲜肉。
综上所述,国储库猪肉的标准涵盖了储存周期、储存条件、轮换制度、质量管理、冷库要求以及保质期等方面,以确保储备肉的质量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