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包含哪些内容?

华东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包含以下内容:

一、招生对象

  1.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2. 在职人员,包括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社会组织等。

  3. 应届毕业生(需在入学前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二、招生专业及方向

  1. 法学:民商法学、刑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诉讼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经济法学、法律史、法理学等。

  2. 经济学:金融学、国际贸易学、产业经济学、区域经济学、数量经济学、国际贸易与金融、经济法等。

  3. 公共管理:行政管理、社会保障、教育经济与管理、土地资源管理、城市管理等。

  4. 其他专业:如会计学、审计学、市场营销、企业管理等。

三、招生计划

  1. 招生计划人数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确定,具体人数以学校公布的招生简章为准。

  2. 招生计划人数包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学习方式。

四、报名条件

  1. 报考者须具备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 报考者须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遵纪守法记录。

  3. 报考者须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和研究能力。

  4. 报考者须具备一定的实践经验,特别是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实践经验。

五、报名流程

  1. 网上报名:考生登录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照提示进行网上报名。

  2. 现场确认: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提交相关材料。

  3. 资格审核:学校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考试资格。

六、考试方式

  1. 笔试:包括公共课和专业课,具体考试科目以招生简章为准。

  2. 面试:对通过笔试的考生进行面试,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和实践能力。

七、录取原则

  1. 按照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2. 对具有特殊才能或突出贡献的考生,可适当放宽录取条件。

  3.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八、学习方式

  1. 全日制:在校学习,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完成学业。

  2. 非全日制:在职学习,利用业余时间完成学业。

九、学制与学费

  1. 学制:一般为2-3年。

  2. 学费:按照国家规定和学校收费标准执行。

十、毕业与学位

  1. 毕业生需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实践环节,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取得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学历和学位。

  2. 学位授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咨询与联系方式

  1. 咨询电话:XXX-XXXXXXX

  2. 咨询邮箱:XXX@ecupl.edu.cn

  3. 学校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XXXX号

  4. 学校网址:http://www.ecupl.edu.cn

华东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详细介绍了招生对象、专业方向、招生计划、报名条件、报名流程、考试方式、录取原则、学习方式、学制与学费、毕业与学位以及咨询与联系方式等内容。考生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生简章,如有疑问,可及时与学校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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