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炸食品废气排放标准为

油炸食品废气排放标准为:

颗粒物最大允许排放量:

不得超过30毫克/立方米。

不洁净烟气流量:

应不超过1000立方米/小时。

烟气流速:

应不小于5米/秒。

烟气中一氧化碳含量:

应不大于1800毫克/立方米。

这些标准旨在控制和减少餐饮业油烟对大气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促进可持续发展。建议相关企业和餐饮业者严格遵守这些标准,安装必要的油烟净化设备,确保废气排放符合法规要求。